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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居民在港澳地区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返回内地规定
2015-11-20 23:03【我要纠错】

【导语】:海北居民在港澳地区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如何返回内地?

  海北居民在港澳地区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返回内地


行政事项
内地居民在港澳地区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返回内地
办理内容
办理一次入境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单页)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在港澳地区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香港警署或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报失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前往香港警署或澳门治安警察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报失手续,持报失证明前往香港中国旅行社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办理一次性入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单页)手续。
收费标准
一次入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单页)20元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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