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旅游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新加坡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3、计划在新加坡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4、在新加坡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学生签证
1、申请者首先必须被一所合法的新加坡学校录取才能开始全日制课程的学习;
2、申请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学费与生活费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学生准证必须有一位当地担保人。当地担保人必须是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者是申请者所报读的学校;
4、有基本的经济费用;
5、学生准证的申请必须在课程开始日期之前的2-6 个月之间递交。
办理材料
旅游签证
1、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签证申请表(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3、护照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两寸,彩色,白底,三个月内近照;
⑵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商务签证者,只需复印件);
5、在职证明:
⑴ 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⑵ 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2周以内。此证明应能如实反映申请人的经济能力。
6、户口簿:申请者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可在公安局办理户籍证明,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新加坡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新加坡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http://www.mfa.gov.sg/beijing),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所需材料清单;
3、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4、到官方指定的旅行社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5、非本人领取签证必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须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一人被多人委托时,须各递交一份委托书;
6、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注:
1、从2014年12月8日开始,新加坡驻华大使馆正式停止接收个人旅游签证申请。必须到官方指定单位/旅行社递交您的签证申请。
2、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持有SingPass密码并且是申请者的介绍人,可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网站(http://www.ica.gov.sg/)利用签证电子系统(SAVE)申请签证。
3、部分城市能申请新加坡两年多次旅游签证。
办理地点
北京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邮编100600
电话:+86-10-65321115
传真:+86-10-65329405
电子信箱: singemb_bej@sgmfa.gov.sg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星期六、星期日、中国公共假期及新加坡国庆日(8月9日)不对外办公。
注:个人旅游签证申请需到官方指定的单位/旅行社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签证处理为3个工作日(包括指定的单位/旅行社申请日在内)
办理费用
签证费为每人30元新币。签证费一概不退。官方指定的单位/旅行社会收取签证费额外的服务费。
注:办理时限及费用仅供参考,请在申请签证前向官方指定的单位/旅行社查询收费详情。